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领政府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之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9年11月,台州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7号)。
4月22日,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台人社发〔2020〕30号),进一步明确各项培训补贴申请的对象、条件、补贴标准和相关材料。
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申请对象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及企业职工);
● 在台高校和台州籍在校大学生。
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的,可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二、申请条件
◇ 到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申请对象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其中参加家庭服务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女性,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放宽至55周岁;
◇ 如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需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年内申请补贴。
三、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在台州实现就业的,在补贴标准内按实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在补贴标准的70%内按实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及企业职工自行到定点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补贴标准的70%内按实给予补贴。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台就业参保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地政府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
台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和补贴标准
四、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6个月内实现就业需提供);
☛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培训费发票(个人申请需提供);
☛ 《代为申请协议书》原件1份(培训机构申请需提供);
☛ 身份证复印件;
☛ 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五、办理流程
① 申请对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② 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核对参保记录,确定本次补贴金额;
③ 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 公示无异议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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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技能鉴定)
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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